图为天津海事局在爆炸事故水域拉起围油栏,对可能引起污染物泄漏入海的进行污染防控。
@天津日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中技术侦查人员已进驻天津海事局,正式进行事故调查。
瑞海公司危化品作业受当地海事部门监管
天津港海瑞公司仓库爆炸事故已过去7天,事故原因尚未查明,而关于事发公司的监管、审批和追责也存在诸多疑问。是谁负责瑞海的安检和环评,瑞海所在的天津港又是归谁管理?
根据港口管理体制的试点,天津市的港口管理部门,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在“政企分离”后,依法对港口实施行政管理。而港口企业作为的市场主体,则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天津港到底归谁管?
天津港在1984年之前归交通部直属领导。1984天津实行管理体制,实行“双重领导、地方为主”的行政管理体制,在财务管理上,由原来的“统收统支”改为“以港养港、以收抵支”的财政政策,由交通部管理下放到天津市管理。
根据《》报道,1984年国务院批准天津市关于天津方案后,天津市将管理权全部下放港口,“不截留,天津港有了一定的自主权。每年30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项目、港口自收外汇可以使用、港口有自用设备的进口权、处级以下干部的管理和任免等,这些都交给了港务局。”
2004年,天津港再度进行管理体制。天津市港务局在天津市委、市和交通部的要求下整体转制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同时组建了天津港集团。该集团公司经天津市批准获得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资格,对原天津港务局所属和投资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的国有股权行使出资者的,对集团公司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依据《公司法》,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现为国有独资公司。其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均由天津市任命。
现在在天津政务网上可以查询到天津市办公厅发布的对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和副总裁的信息。
综上所述,天津港的管理方之一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其负责港口的经营、管理和监督。其直属天津市管理。
而天津港的另一管理方则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天津港第二次港口管理体制时,原有的天津港务局整体转制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天津港的经营。而港务局的行政职能则转交给天津市交通委员会。
天津市交通委员会于14年同天津市交通运输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管理局一起整合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该委员会为天津市组成部门。
经简单查询该委员会网站笔者发现: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对于2014年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港口公共基础设施费支出情况进行了审计;
要在天津港从事港口货物安全评级工作的机构都需要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进行备案;
交通部到天津港调研时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负责人员汇报了天津港规划建设发展情况、集疏运现状和规划情况、临港产业发展情况等,并从规划调整、项目建设、资金补助、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政策等方面提出了请交通运输部支持的事项。
由以上信息可着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对天津港进行了行政管理,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方面。
那么天津港的安全工作该由谁负责呢?
根据《港口法》,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港口工作。
根据财新网报道,天津港并不隶属门,而是交通部的派出机构,其组建的消防支队,也与消防并非一个系统,实际由国企天津港出资发放薪水。
《中国新闻周刊》的报道中称,不仅员,天津港的也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他们的薪水由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发放。但他们有,着,按照的工作规范进行要求,拥有配枪,有执法权。这支警力队伍在业务上受交通部和天津市双重领导,在业务上以天津市领导为主。天津港局长需要得到天津港集团和交通部双方任命,并抄送天津市。
交通部下属的天津海事局官网则显示此次发生爆炸的瑞海公司的危化品作业受到当地海事部门的监管。
综合以上信息,按照天津港由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天津港的行政职能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负责。上述部门和企业皆受到天津市的管理。
但是在具体操作层面,天津港的队伍由交通部、天津市和天津港集团三方任命,天津港的消防支队不隶属与消防系统。而天津港的品作业受到交通部旗下部门的监管。
部长郭声琨在在天津主持召开国务院工作组和天津抢险救援指挥部联席会议时表示,天津市要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担负事故处置的主体责任。
综合自: 财新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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