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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dt“瑞士莲”巧克力在沪告赢德国Lind商标侵权

※发布时间:2017-2-13 14:31:58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瑞士著名巧克力品牌“Lindt”(中文名“瑞士莲”)在中国市场的知名度很高。然而,“Lindt”发现上海市场上出现了“Lind”这一品牌商标,与其商标外观近似。为了维护自身的品牌形象,“Lindt”向“Lind”宣战,并获得了法院的判决支持。

  然而,“Lind”却拒绝更换商标,其德国老板更是玩起了“躲猫猫”。对此,上海浦东法院及时出动,采取了财产冻结、限制出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一系列连环举措,最终让被执行人主动拆除并更换了商店的招牌,及时保障了“Lindt”商标的胜诉权。

  瑞士巧克力生产商林德和斯普伦杰利巧克力公司(下简称Lindt公司)最早成立于1845年,其持有的商标“Lindt”拥有广泛的知名度。上世纪九十年代,Lindt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为了更易使中国消费者接受,Lindt公司将瑞士国名与Lindt字号的音译结合,形成目前被消费者广为知晓的中文品牌名称“瑞士莲”。除巧克力产品外,经营咖啡馆及生产销售面包糕点亦是Lindt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原来,“Lind”原是德国品牌,由成立于2010年的琳德食品(上海)有限公司(下简称琳德公司)引入中国,琳德公司先后设立了琳德港汇店、琳德新天地店和琳德御锦轩店,销售咖啡、茶、面包、蛋糕等食品。琳德公司三家门店的装潢、宣传资料、名片等处大量使用“Lind”标志,其销售的商品上亦使用了“Lind”标志,其商标与“Lindt”商标外观颇为近似。

  然而,琳德公司却迟迟不履行判决内容,直至Lindt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陈文健法官执行工作室”的刘佳书法官承办了该案。然而,由于琳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德国人,一直拒绝露面。综合考虑到语言和文化的差异,刘佳书法官试着找到其中国籍妻子并与之进行积极沟通,但是依然没有进展。

  然而,案子执行虽然取得突破性进展,却又出现了新的难题,琳德公司依然拒绝履行停止侵害“Lindt”商标这一义务。为防止其擅自出境导致执行不能,执行法官又进一步对琳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同时,执行法官又与双方进行积极沟通,促成了“Lindt”公司和琳德公司就更换新标志的名称、方式和时间进行了面对面的协商并达成一致的履行方案。最终,琳德公司主动为门店换上了全新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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