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音乐舞蹈类专业考试如果一天考不完,则顺延一天。
七、录取规则:
凡获得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符合各省教育要求的前提下,各专业类前50%的招生计划按专业分排序录取,剩余50%招生计划按文化分加专业分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三个专业按美术类统一排序录取,舞蹈学、舞蹈编导按舞蹈类统一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以专业分高者优先录取)。
八、联系方式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招生办电话:、8325322(传真)
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氐星
邮编:4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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