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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经济和佛教兴衰

※发布时间:2017-5-14 21:13:29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唐代是中国佛教发展的极盛时期,唐代佛教本身又经历了一个由盛转衰的发展过程。以往的史家一般都以为:唐代佛教的兴衰决定于帝王们的,而帝王们对佛教的态度又为他们与佛、道、儒三教的不同关系所左右[1]。其实,这种说法并没有对唐代佛教兴衰的原因作出科学的解释。本文拟从考察唐代经济和佛教关系入手,略陈管见,就正大方。唐代是中国佛教发展的极盛时期,唐代佛教本身又经历了一个由盛转衰的发展过程。以往的史家一般都以为:唐代佛教的兴衰决定于帝王们的,而帝王们对佛教的态度又为他们与佛、道、儒三教的不同关系所左右[1]。其实,这种说法并没有对唐代佛教兴衰的原因作出科学的解释。本文拟从考察唐代经济和佛教关系入手,略陈管见,就正大方。

  佛教自汉代传入中国,经魏晋南北朝,到隋代已经相当繁兴。据《法苑珠林》记载,当时有寺3985所,度僧尼236300余人;造像110430躯;译经82部。但遭隋末兵乱又一度中衰,“僧坊,并随灰烬,众僧分散,颠仆沟壑”[2]。以致到唐初“天下遭隋季凋残,缁侣将尽”[3],“绝响,正教陵夷”[4]。

  建立唐王朝的李渊、李世民父子本来就佛教。早在大业二年李渊任晋州刺史时,李世民患目疾,李渊就曾亲自到长安草堂寺,以求,后来又造石佛一尊,送入寺内。太原起兵之日,李渊曾到华阴祀佛求福。李世民在据守洛阳的王世充这一战役中也曾得到嵩山少林寺僧志操、慧旸、昙的协助,这种特殊关系使他们不能不对佛教产生某种特殊的感情。李渊一登上唐朝帝位,便立寺造像,设斋行道。武德元年,在太原立太原寺,华阴立灵仙寺,长安立会昌寺、证果尼寺、集仙尼寺,并舍旧第为兴圣尼寺。又以沙门景晖曾预言高祖当承为立胜业寺;以沙门昙献于隋末设粥救济饥民为立慈悲寺。同年还为太祖帝后造旃檀等身佛像三躯。武德二年,高祖李渊诏令于京师立十统摄僧尼。太李世民继位之后,在全国各地僧尼18500余人。贞观三年,太为报母恩,舍通义宫为尼寺,施绢200匹。并在各地旧战场修建7所以战死者。贞观十九年,玄奘从印度求法归来,太亲自召见,并为他在宏福寺组织了大规模的国立译场。此后,太对佛教愈发护持情深。贞观二十二年,他秘书省将玄奘新译《瑜伽师地论》一百卷缮写9部,颁发给雍、洛、益、相、兖、荆、扬、凉、益九州,以“展转流通,使率土之人同禀未闻之义。”[5]并亲为撰《大唐三藏圣教序》,序成后亲自对大臣吟诵,称道“佛法广大”。同年,为文德皇后新建慈恩寺成,度僧三百,请五十高僧入住,邀玄奘任上座职。玄奘移住之日,太及皇太子、后妃等于安福门楼亲执香炉临送。仪式隆重,观礼者数万人。太直到临死前仍和玄奘谈叙真俗,问和佛教遗迹,深以相见之晚,不得“广兴佛事”为叹。

  高祖、太的积极扶植促进了唐朝佛教的恢复。贞观年间,全国寺数已达3716所,接近了隋代。但是,当时的僧数却不满7万,尚不及隋代僧数的三分之一。这种状况的出现,是由于武德、贞观年间,国家在扶植佛教的同时,又给以一定的结果。关于唐初僧数,当时就有不同说法。高祖时,傅奕说“大唐丁壮僧尼有二十万众”[6],然而,高时道宣撰《广弘明集》认为:“大唐寺籍佛道二众不满七万。”两者相去甚远,近人汤用彤先生以道宣所言为实。其实,傅奕所言见于给的上疏,不见得胆敢虚报欺君如此。应该说,两种说法都能成立,傅奕所说二十万众是高祖时数,道宣所说不满七万是高时数。这正是武德、贞观年间数度沙汰僧尼的结果。一般史家认为,高祖太二朝并没有真正实行沙汰僧尼的诏令。其实不然,早在武德四年,高祖刚扫定东夏,就曾:“伪乱地僧,难识,州别一寺,留三十僧,余皆从俗”[7]。武德九年四月,高祖又颁布沙汰僧道诏:“京城留寺三所、观二所。其余天下诸州各留一所,余悉罢之。”[8]太领兵攻入隋都时即命:“废诸道场,城中僧尼留有名德者各三十人,余皆返初。”[9]太继位后又几次三番沙汰僧尼。据《续高僧传·明导传》记载:贞观初,明导行抵陈州,逢敕简僧,唯留三十。又据《智实传》记载:贞观元年,敕遣诏书侍御史杜正伦检校佛法,清肃非滥。《法冲传》记载:“贞观初年下敕,有私度者处以极刑。时峄阳山多有逃僧避难,资给告穷。”《法向传》也有记载:“贞观三年,天下大括义宁私度,不出者斩,闻此咸畏。”正是由于高祖、太二朝对僧尼的检括和沙汰,使得唐初僧数不但没有增加,反而趋向减少。但这和唐初佛教恢复的事实也并不矛盾。因为当时的修复和增设,译经事业的复兴,唯识、律等派的建立,都反映了佛教正在逐渐恢复。即使就僧尼而言,当时注重质量,务求“精诚德业”,比之隋代成千上万“易服以逃租赋”的伪僧、愚僧也更能发挥佛法的作用。

  武德、贞观年间国家对佛教采取既扶植又的双重政策。一方面,这是因为唐朝建立之初,社会矛盾依然十分尖锐,国家需要利用佛法化解矛盾,使天下趋于和平。另一方面,迫于当时经济条件又不能听凭佛教无地发展。唐初经济凋敝破败,“田园荒废,饥馑荐臻”,原先隋时的户口已“百不存一”,到贞观年间全国户口尚不满三百万户。一个不满三百万户人口的国度要供养二十万众的僧尼,决非国力所能承担,造成“剥削民财,割截国贮”的危害可以想见。李渊、李世民父子亲眼目睹隋朝皇室不顾国计民生,广度僧尼,广建,广造经像,广作佛事造成的消极后果。这样做不但使,而且佛教也成为农民起义打击的对象,起义的农民“烧县破寺”,使“诸寺湮灭,不可目见”。李氏父子以隋为鉴,把佛教的发展在当时经济条件许可的范围内。不但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也为日后佛教的繁兴打下了的基础。

  高永徽到玄开元之初是唐代佛教的繁荣时期。开元初,天下诸州寺数总计5358所,尚不计村坊佛堂、普通兰若在内。载入国家簿籍的僧75524人,尼50576人,而私度者更是不计其数。这一时期不仅“僧徒日广,日崇”,而且的翻译成绩也十分可观。从太开始组织国立译场,历朝相沿,译籍的数量之多和质量之精都超过前代。当时印度大乘佛教的精华基本上已被介绍过来。中国佛教的各派至此也相继形成。唐代佛教的发展在这一时期欣欣向荣,如日中天。

  永徽至开元之初佛教繁荣的基础是经济的高度发达。当时“营造寺观其数极多,皆务宏博,竞崇环丽,大则费一、二十万,小则尚用三、五万,略计都用资财,动至千万已上。”[10]“五台山有金阁寺,铸铜为瓦,涂金于上,山谷,计钱巨亿万。”[11]如此惊人的耗费,若无雄厚的经济存在实令人不堪设想。史载当时“十分天下之财而佛有七八”[12]。“凡京畿之丰田美利,多归于”[13]。“寺家巨富,谷麦烂仓,奴婢满坊,钱财委库”[14]。如京师化度寺内设有无尽藏院,“贞观之后,钱帛金绣,积聚不可胜计,常使名僧监藏。藏内所供天下伽蓝修理,燕凉蜀赵,咸来取给。每日所出,亦不胜数。或有举借,亦不作文约,但往至期送还而已”[15]。经济力量愈益雄厚,建立在这一物质基础上的唐代佛教因而也就愈益繁荣。

  唐代永徽至开元初经济的发达,是和当时皇室的积极扶植分不开的。高为太子时就笃教,继位后大造。显庆二年,建西明寺楼台厩庑四千区,于东都建寺,用钱各过二十万贯。又为诸王公主造资戒、、招福、福寿等寺共20余所。五年,诏迎岐州寺佛骨至洛阳大内供养,武后舍所寝衣帐直绢1000匹;为造金棺银槨,雕镂穷奇。麟德三年,又敕兖州置寺观各三所,天下许州寺观各一所。武则天后更重佛法。其时“铸浮屠、立庙塔,役无虚岁。”[16]天授二年,制颁天诸州各置大云寺,总度僧千余人。长安四年,在洛阳城北邙山白司马陂铸造一尊特大佛像,敛天下僧钱十七万缗。为了遗像,“日役万人,采木江岭,数年之间,所费以万亿计,库藏为之耗竭”[17]。唐中李显也是“造寺不止,费财者数百亿;度人无穷,免租庸者数千万”[18]。睿时间虽短,但“甚兴,百姓劳弊,帑藏为之空竭。”[19]皇室之外,许多达官贵人也竞相向施舍田宅。如玄开元年间,大宦官高力士施财为宝寿寺铸钟,钟成后“力士斋庆之,举朝毕至。凡击钟者,一击百千。有规其意者,击至二十杵,少尚十杵[20]。大官僚王缙把私宅舍为,凡遇有节度观察使入朝,都要把他们邀入寺内,讽令施财以助修缮[21]。皇室及百官的“广事弘持”对经济的发达、唐代佛教的繁荣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永徽到开元之初,皇室大力扶植佛教,固然有上的考虑。正如唐人李节所说:“俗既病矣,人既愁矣。不有释氏使其安分,勇者将奋而思斗,知者将静而思谋,则阡陌之人皆纷纷而群起矣。”[22]但他们也并不是可以发展佛教的,而是因为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有了这样的承受力。经唐初实行轻摇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后,社会经济很快得到恢复和发展。贞观末年已出现了“天下大稔,流散者咸归乡里,斗米不过三、四钱”的局面[23]。到开元时更是“家给户足,人无苦窳,四夷来同,海内晏然”[24]。“天下岁入之物,租钱二百余万缗,粟千九百八十余万斛,庸调绢七百四十万匹,帛百八十余万屯,布千三十五万端”[25]。国家的空前富裕,足以容纳经济的充分发展,才导致了唐代佛教的空前繁荣。

  会昌年间,唐武利用国家对佛教采取了大规模的打击措施,这便是中国佛教史上“三武一之厄”的第三厄。唐代佛教经此打击遂一蹶不振,江河日下,进入了衰落时期。武灭佛表面上是以赵的进言为契机,和佛道之争有关。实际上却是封建国家与佛教在经济上矛盾尖锐冲突的反映。

  唐代经济的基础是庄田地租收入,这和以往主要依靠信徒施舍钱粮布帛维持大不相同。巴黎国民图书馆藏敦煌3234号文载一座的年收入情况:施舍所得为粮五十石一斗,布五匹二丈。硙坊庄田收入则有粮二百五十三石二斗。这一材料是很能说明问题的。当时全国大小一般都拥有庄田。如宁波天童寺有田13000亩,跨三郡五县,有庄36所,每年收租35000斛[26]。山西石壁寺拥有官赐庄田遍及150多里[27]。陇川大象寺共有大小庄园6处,土地53顷56亩,另有生熟坡荒地共50多顷[28]。五台山十寺旧管42庄[29]。而且庄田还在不断扩大,如天台山国清寺一次就购置庄田12顷[30]。杭州龙兴寺也“于众中募财置良田40顷”[31]。佛教加入了当时地主的土地兼并浪潮,加速了均田制的。均田制是唐代国家经济的主要支柱之一,庄田的扩大必然和国家利益发生矛盾。另一方面,佛教享有免纳赋役的,“天下百姓或冒为僧尼,苟避徭役”[32]。“富户强丁多削发以避役,所在充满”[33]。“户有三丁必令一丁落发,意在规避王徭,影庇资产”[34]。这更是直接危及了国家的经济利益。

  玄开元以前,许多士大夫就看到了和国家之间不可避免的经济利益上的矛盾。武则天时曾有狄仁杰、李峤、苏环;中时有韦嗣立、辛替否;睿时有裴漼等人先后上表反佛。李峤的疏文写道:“国计军防,并仰丁口。今丁皆出家,兵悉入道。征行租赋,何以备之。”[35]辛替否对佛教进行言辞更为激烈的,他指出:“当今出财依势者,尽度为沙门;避役奸讹者,尽度为沙门。其所未度者,唯贫穷与善人。将何以作范乎?将何以役力乎?……今天下之寺益无其数。一寺当陛下一宫,壮丽之甚矣,用度之过矣。是十分天下之财而佛有七八,陛下何有之矣,百姓何食之矣。”[36]

  玄开元年间,经济的发展达于极盛。国家与经济上的矛盾虽未,但已可见端倪。玄曾几次诏令检括僧尼和庄田。开元二年,应宰相姚崇奏言令有司对僧尼精加铨择,天下僧尼伪滥还俗者三万余人。并针对许多僧尼“虚挂名籍,或权隶他寺,或侍养私门”的情况,:“自今已后,(僧尼)更不得于州县权隶,侍养师主父母,此色者并宜括还本寺观。”[37]同年,还诏令:“天下寺观屋宇先成,自今以后,更不得创造,若有,事须条理,仍经所司陈牒检验先后所详。”[38]开元十年,敕祠部:“天下寺观田宜准法据,僧尼合给数外一切管收,给贫下欠田丁。其寺观常住田听以僧尼女冠退田充。一百人以上不得过十顷,五十人以上不得过七顷,五十人以下不得过五顷。”[39]开元十五年,“敕天下村坊佛堂,小者并拆,寺功德移入侧近,堂大者皆令封闭。”[40]

  天宝年间,安史之乱席卷大半个中国。从此唐王朝由盛转衰。繁荣的封建经济因战祸遭受。朝廷所能直接控制的区域日益见蹙。国家财政发生了严重困难,战乱期间,朝廷曾用鬻卖度牒的办法来筹措军费。天宝十四年,杨国忠“以为正库物不可以给士,遣侍御史崔众至太原纳钱度僧尼,旬月得百万缗[41]。肃即位灵武,军费不足,采用右仆射裴冕的权宜之计:大府各置戒坛度僧,鬻度牒。愿度者纳钱百缗,谓之香水钱[42]。并令诸州僧道可以纳钱买官。不愿还俗做官的,可以购置田产、庄园、畜养奴婢。凡是能将十分之三的资财输纳助国的,其余十分之七并任终身自荫,身殁之后,亦任回与近亲”[43]。

  唐代靠鬻卖度牒和让僧侣纳钱买官买的办法,弥补财政不足,实在无异于剜肉补疮。其所得对缓解国家财政困难不过是杯水车薪,而这些措施本身则刺激着经济的进一步扩张,使和国家在经济上的矛盾更趋尖锐。国家对佛教的也就愈益严厉起来。唐德时,剑南东川观察使李叔明上言:要求“本道定寺为三等,观为三等。上寺留僧二十,上观十四。每等降以七,皆择有行者,余还为民”[44]。都官员外郎彭偃也:“僧道未满五十者,每年输绢四匹。尼及女未满五十者,输绢二匹。其杂色役与百姓同。……臣窃料其所出不下今之租赋三分之一。然则陛下之国富矣,之害除矣。”[45]德虽没有完全采纳李叔明、彭偃等人的意见,但随即下诏:“自今更不能从奏置寺观与度人。”[46]宪元和二年,颁布:“天下百姓不得冒为僧尼,以避徭役。其创造寺观,广兴土木者举敕处分。”[47]

  虽经玄到宪历朝的,但佛教在唐代社会已是根深叶茂,这些措施并未奏效。文太和初年,不在簿籍的僧尼就达70万人,而当时全国纳税户却不过300万。佛教的膨胀了唐王朝的,于是文朝已有毁佛之议,他指斥“蚕食生人,规避王徭,凋耗物力。”[48]太和中,严令“起今已后,京兆府委功德使,外州府委所在长吏,严加捉搦,不人为僧尼”。对现有僧尼也要进行考试,不及格者还俗。“天下更不得创造、普通兰若等”[49]。不过,当时对佛教的压抑裁撤尚是用渐进、和平的方式。因为“帝念其本牢根大,不能果去之。”[50]随着集团对佛教膨胀的忧虑逐渐加深,渐进、和平的方式又不能消除佛教发展给国家财政收入带来的消极影响,因此,由历朝渐进、和平的与压抑,转变为急进、强硬的灭佛运动。

  会昌灭佛是玄以来在经济过分发展背景下,封建国家对其采取政策的逻辑发展。会昌灭佛的内容不过是把历朝士大夫各种反佛奏议付诸实现,且其本身也经历了一个由渐进到急进的逐步发展过程。武即位初尚奉行历朝优礼佛僧的一贯政策。会昌元年正月初四,依然诏令行香设千僧斋,并请高僧开讲。然而,后他对“穷我天下者佛也”体会愈益深切,对佛教态度也愈益激烈。会昌二年,武开始检括僧尼,行为不规和不愿交出私人财产者还俗。三年,、佛像,没有注册的僧尼一律还俗,送回原籍。继续违法私度者就地。不许僧尼借供养佛牙为名;不许僧尼在街上公行;如有外出者,必须在晚钟敲响前还寺,更不许借宿他寺。违者治罪。十月,又毁拆天下小寺,经像移入大寺,钟送道观。其被拆寺僧尼不依戒行者无论老少尽令还俗,递归原籍。年老身有戒行者移住大寺。虽有戒行而年轻力壮的必须还俗。长安城中因而拆毁小寺33所。五年,灭佛运动达到。三月,僧尼分批还俗,如有按抗旨治罪,当时决杀。五月底,长安城内中外僧尼几乎还俗殆尽。到七月止,天下所拆寺4600余所;招提、兰若4万余所;还俗僧尼26万余人;收奴婢15万人;土地数千万顷。

  以往史家都认为,武灭佛盖因其在藩时便好道术,即位后又宠幸赵而痛恶释氏。其实,佛道之争与武灭佛虽有一定关系,但绝非主要因素。武会昌五年八月诏令可谓是他决心发动灭佛运动的宣言书,诏令里列举了一大堆佛教过分发展给当时社会造成的现实问题,但对佛道之争却不置一词[51]。从灭佛运动的过程看,主要也是偏重于在经济上打击佛教,而未见有特别的教争端。其间,在上也并没有得势,武明确表示:“军国政事,百归线]。可见会昌灭佛从动机到实践都与没有直接关系,它是封建国家和佛教在经济上长期矛盾冲突的公开化。

  会昌灭佛是佛教东来后经历的一次最大厄难。武死后,唐代历朝虽然都想复兴佛教,以此来缓解各种社会矛盾。但此时“户口逃亡,田畴荒废”,藩镇割据称雄,“户版不籍于天府,税赋不入于朝廷”,致使“王赋所入无几”。唐王朝的经济已趋崩溃,皇室当然无力再支持经济复苏,唐代佛教的复兴始终未能实现。

  从上述考察我们可以看到:唐代佛教的兴衰是和社会经济的起落相一致的。任何时代的教发展都不能脱离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民富国强,教才能得到一定发展。反之,教如果要超越社会经济条件的许可无地发展,结果反而只会衰落。(文:魏承思)

  (1)早在唐代,法琳就认为:“自五百余年以来,寺塔遍于九州,僧尼溢于三辅,并由时君敬信,朝野归心,象教兴行于今不绝者,实荷人王之力也”。嗣后,此说在历代相袭不绝。(2)《续高僧传·法响传》。(3)(5)《大慈恩寺三藏传》,卷7;卷6。(4)《唐沙门法琳别传》,卷上。(6)《广弘明集》,卷7。(7)《续高僧传·慧乘传》。(8)《全唐文》,卷3。(9)《资治通鉴》,卷189。(10)(36)《唐会要》,卷48。(11)(13)(21)《旧唐书·王缙传》。(12)《旧唐书·睿纪》。(14)《南海寄归内法传》,卷4。(15)《两京新记》,卷3。(16)《书·苏环传》。(17)《资治通鉴》,卷205。(18)(19)《旧唐书·辛替否传》。(20)《旧唐书·高力士传》。(22)《全唐文》,卷788。(23)《资治通鉴》,卷193。(24)《通典》卷15。(25)(41)《书·食货志》。(26)《天童志》卷8。(27)转引郭朋《隋唐佛教》,第382页。(28)《金石萃编》,卷113,《大象寺记》。(29)《续清凉传》,卷下。(30)《宋高僧传·文举传》。(31)《白氏长庆集》,卷59。(32)《唐会要》,卷50。(33)《资治通鉴》,卷211。(34)《旧唐书·李德裕传》。(35)《书·李峤传》。(37)《全唐文》,卷28。(38)《唐会要》,卷49。(39)《唐会要》,卷59。(40)《佛祖统纪》,卷55。(42)《宋高僧传·神会传》。(43)《资治通鉴》,卷224。(44)《书·李叔明传》。(45)(51)《唐会要》,卷47。(46)《旧唐书·德纪》(47)《唐大诏令集》,卷70。(48)《文苑英华》,卷428。(49)《唐大诏令集》,卷113。(50)《全唐文》,卷753。(52)《旧唐书·武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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