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月14日,作为北欧国家的致电中华人民国中央人民政务院总理兼外长,表示承认新中国。仅隔三天,瑞士也宣布承认中华人民国。事实上,瑞士主动要求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殊为不易。
当时美国通过北约组织孤立新中国并试图削弱其国际影响力。美国专门照会欧洲的中立国和拉美国家,不得先于承认新中国,并竭力中华人民国重返联合国。
据中国解密档案显示,早在1949年6月美国专门向瑞士发出“贵国过早承认亚洲的一个将很不适宜”的电报,但北欧的、丹麦和中欧的瑞士的政策与美国有很大不同,他们认为同新中国建立和发展关系符合它们自身的利益。瑞士根据分析也清楚地看到“在中国的将持续较长时间,因此早承认比晚承认好”。瑞士方面顶住来自强大的压力,在距1949年10月1日不足百天之时就承认了中华人民国。
1950年1月17日瑞士兼外长马克斯·珀蒂皮埃尔致电,称“瑞士决定在法律上承认新中国并准备与贵国建交”。2月6日,珀蒂皮埃尔又电告总理,瑞方已任命其驻司丁纳为驻华临时代办。
对于瑞方提出的要求,中方高度重视。2月8日作出如下回复:“我现在受中华人民国中央人民的委托通知,在贵国与中国断绝关系之后,中华人民国中央人民愿意在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建立中华人民国与瑞士联邦之间的外交关系,并望贵国派遣代表前来就此项问题进行谈判。”在的下,副部长李克农复电珀蒂皮埃尔,表示接受指定为临时代办的司丁纳为瑞士派来就两国建立外交关系问题进行谈判的代表。
不同于跟法国等大国的建交谈判,中瑞建交前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不多,存在的障碍也较少。即使是这样,双方为建交还是进行了密集的谈判。中方提出双方建交的一个前提(瑞方必须断绝与的一切往来)和一个问题(如何处置旧中国在瑞士留下的财产问题)。
由于当时瑞士未加合国,不存在支持恢复中国在联合国席位的问题,双方谈判重点集中在处理机构与财产移交问题上。1950年1月,瑞士一面通知中华人民国中央人民愿意与其建立外交关系;同时,即通知驻公使与之断绝关系。
6月9日,司丁纳向递交一份“移交记录”,内中详细列举了在瑞士的财产,包括建筑、档案材料、家具和一些日常用品。司丁纳表示,“中国在瑞士之唯一国家资财,为前驻公中的家具档案等。该项中国国家财产现由瑞士部(即)负责保管,准备将来移交中华人民国中央人民所委派之代表。”6月30日,在对瑞方的答复信中表示,对瑞方断绝与一切关系和对中华人民国在瑞士资财所有权表示满意。中瑞于1950年5月和6月在进行的两次建交谈判均仅历时20分钟,进展十分顺利。
1950年9月14日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同时,中国任命冯铉为中华人民国驻瑞士首任公使。驻瑞士成为中国当时在欧洲最重要外交机构之一,一批著名科学家和爱国留学生取道瑞士回国参加社会主义建设。1950年12月27日,任佐立以瑞士联邦首任驻华特命全权公使身份在拜访了总理,并于次日向时任中华人民国中央人民副的提交国书。
中瑞关系还在中国与国家交往历史上创造了多个“第一”。1980年,中国对外的大门刚刚打开,瑞士迅达集团第一个走进中国市场,成立中国第一家合资企业。2007年,当不少国家热衷贸易政策、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调查时,瑞士成为欧洲国家中率先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之一。(摘自5月23日《环球时报》刘作奎 欧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