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婚姻礼仪都遵循着周代即已确立的“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六种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仪式和礼节。随着社会的发展,“六礼”的程序不断得到简化。尽管各地区之间的婚俗不尽相同,但其总的演进趋势都是由繁到简。
议婚:又称“议亲”,是商议男女婚姻之事的最初阶段,旧时包括“求婚”、“过帖”、“相亲”等几道程序,到准备定婚为止。在这一过程中,往往是由男女双方父母根据对方的门第、家境及品貌等条件决定婚事成否,男女当事人是没有多大发言权的。
定婚:经过议婚阶段,男女两家对婚事都持肯定意见,便可正式定婚,即“许亲”、“定亲”了。男方往女方家中地送去聘礼,视家境而定。这一程序相当于“六礼”中“纳吉”的后一部分内容和“纳征”。
出嫁:定婚以后,如果男女双方都已到当地认可的结婚年龄,男方家长便设筵邀请女方家长和媒人,一块选定迎娶的日子。由于民间认为迎娶之期关系男女双方的一生,所以由双方家长往来磋商。
迎娶:又叫“迎亲”、“娶媳妇”,等于“六礼”中的“亲迎”。通常是由新郎亲自到女家迎娶新娘,也有媒人或小叔子带领迎亲队伍前往迎娶,而新郎在家坐候的。
拜堂: 新郎、新娘进门后,接着就要“拜堂”,又称“拜天地”。拜堂的地方一般在洞房门前,设一张供桌,供有天地君亲师的牌位,供桌后方悬挂祖神幔。新郎、新娘就位后,由两位男宾唱导,行三跪九叩礼,参拜天地、祖和父母。然后女东男西,行夫妻对拜礼。
洞房:拜堂完毕后,新郎、新娘在众人簇拥下进入洞房。在洞房门前或门槛上事先放一马鞍,等新娘前脚刚跨过去,便立即将马鞍抽去。洞房内除了有一些生活用品外,还要在门口贴喜联,窗户贴大红双喜字,屋内点大红花烛。洞房门头还要挂一个面塑兔子。洞房里摆着斗,斗内装有五谷,铜镜等镇物,用于照妖避邪;灯烛悬挂高墙,通宵不火,俗称“长命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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