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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葬7天被“起棺”?殡葬切勿伤了!

※发布时间:2018-6-7 21:16:15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今年4月1日,杨桥村齐川源小组81岁的村民郑某意外身亡。“头七”过后的4月10日,按照入土为安的习俗,其家人为郑某实行土葬,坟墓就设在离家400米远的山脚下。郑某去世的日子,正是上饶市在弋阳县召开全市绿色殡葬现场推进会的前一天。漆工镇组织镇、村干部来到死者家里宣传绿色殡葬政策。

  按当地民间风俗,葬后起棺就是对死者“不尊”。最后劝说无果,在僵持与压力之下,弋阳县殡葬综合执法工作组决定起棺。

  据报道,一个多月的时间,该市至少收缴、焚烧5000余副棺木。上饶的毁棺行动还与政绩考核直接挂钩,在全市形成了一场殡葬“竞赛”。甚至有一些县城作出承诺,目标要提前完成。于是,在继续进行“毁棺”之余,上饶市发生了“起棺”事件。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场“殡葬”虽然当地部门有与村民进行沟通,也给予了一定的补偿给自愿上缴棺木的村民,但面对不愿意将棺木和遗体火化的村民,却出现了“起棺”的事例,这样采取“一刀切”的方式,也明显的已经激起了一些当地的不满情绪。

  大家都知道,类似于“入土为安”这样拥有着长久历史的民风民俗观念,是很难在短时间内让接受和改变的。那么当殡葬面对这种矛盾,该如何是好?

  早在2012年11月16日,国务院令就要求将《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修改为:“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删除了此前的“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的条款。这实际上已经为介入殡葬划出了较为明晰的界限。

  此外,绿色殡葬势在必行,但也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我行我素”,不充分考虑的心理需求。即便有再好的政策初衷,若是因为没有及时采取恰当的说明、安抚等方式,处理好的反对心理,因而激起民与间的对立矛盾,反而会本末倒置,是否失了的心不说,能否顺利进行都会因此埋下隐患。

  小编觉得若是为了想治理占用林地、耕地等安葬乱的情况,寻一处荒山瘠地作为临时的安葬地,然后将坟墓的搬迁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进行操作。而且想要让接受火葬,可以采用经济上鼓励的方法,例如:提高土葬的价格,给予火葬经济补偿,对自愿将土葬变更为火葬的给予励等等。

  国家对于火葬也出台了很多政策,但是根据当地的风土人情执行起来又遇到各种困难,大家有什么更好的呢?可在下方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