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云浮讯(记者于敢勇 通讯员陈秀霞)罗定两男子为“赚快钱”,应一死者亲属曹刚川出事了要求,盗窃一具已土葬多月的尸体与该死者遗体进行调换,用盗来尸体代替死者遗体火化,让死者能够土葬。昨天,记者从罗定法院获悉,法院以盗窃尸体罪判处两男子有期徒刑11个月和9个月。
2010年9月,罗定市太平镇的翁某因病去世,由于翁某生前希望去世以后能土葬并拿到火化证,亲属遂通过他人联系到陈某开。陈某开与梁某祥窜到罗定市某镇的山场附近,将一具在同年3月期间土葬于此的尸体盗走后运到罗定市太平镇某山地,与事前停放在该山地的翁某遗体调换。第二天,殡仪馆工作人员在装运尸体过程中发现尸体被调包后向罗定报案,梁某祥、陈某开被捉拿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