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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厅:应根据实际住宿时间计算住宿费多余部分退还

※发布时间:2021-3-18 16:37:24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央广网南昌5月15日消息(记者谢元森)随着江西省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陆续返校(园)学习,学校(幼儿园)收费问题备受广大学生和家长关注。学校(幼儿园)收费项目有哪些?学生返校学习后住宿费如何收取?学校(幼儿园)的哪些收费属于乱收费?江西省教育厅日前针对这些问题作出详细解读。

  针对具体的收费项目,江西省教育厅表示,根据相关文件,各类学校(幼儿园)收费项目主要包括:

  义务教育学校收费项目: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包括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学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幼儿园)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代收费是指学校(幼儿园)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江西省教育厅要求,未来身份测试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学生及家长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严禁强务或只收费不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幼儿园)收费问题,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教育部门已提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学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幼儿园未正式开园不得提前收取保教费。

  住宿费方面,各级各类学校的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算住宿费。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按半个月计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江西省教育厅还表示,学生和家长如发现学校(幼儿园)有乱收费的行为,可拨打各级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