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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都江堰某酒店违约涨价遭网友投诉 :立即整改

※发布时间:2018-11-26 2:20:24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人民网8月15日电 (刘子溪)“早在周三的时候我就通过携程网定好了青城后山一家名为云尚的酒店,到达后酒店却突然告知我必须加钱才能入住,具体是一间房加100元,这明显是有违合同约定的乱涨价行为。”近日,一名四川网友给省委留言,投诉四川都江堰云尚酒店违约涨价,消费者权益。针对网友的留言2014年8月1日,都江堰旅游局旅政执法人员前往青城别院云尚度假酒店调查处理。虽然网友未在预订日期入住该酒店,但该酒店违约涨价的行为侵害了网友的权益,对都江堰市旅游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针对这一情况,都江堰市责成酒店向网友作出书面致歉,并责成酒店立即整改,书面承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尊敬的东明:您好!上周末,我携家人去都江堰青城后山游玩。早在周三的时候我就通过携程网定好了青城后山一家名为云尚的酒店。但是当我周末出发前往的时候,酒店却突然告知我必要加钱才能入住,具体是一间房加100元。对于这种明显是有违合同约定的乱涨价行为,我表示很愤慨但是也很无奈。愤慨的是商家的品质,无奈的是我向都江堰市旅游局的执法监督部门举报后,该机构竟然告诉我他们无法处理这个事情,要我找物价部门或者12315去投诉。 具体细节是:我先联系的都江堰市旅游局(由于网上搜索不到都江堰的旅游投诉电话),由旅游局工作人员告知我一个旅游执法监督电话,然后联系上了相关工作人员,反映了问题后,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与当事酒店联系,过了十多分钟的样子,由自称是都江堰青城山旅游投诉中心的工作人员来电告知我处理不了,如果要处理需要找物价或12315. 在旅游旺季,酒店违法约定擅自乱加价乱收费本来并不是一起很复杂的事,为什么到了我们的监管部门这里就办不下去了呢?关于旅游方面的投诉,我个人猜测恐怕大部分都是来自于乱涨价乱收费吧,如果旅游部门对于大部分旅游投诉都处理不了,那还要旅游投诉干什么?通过这一件小事,我不得不想到九龙治水的老故事,整合旅游市场中的执法监督力量就真的很难吗?或者换一种方式,物价或者工商部门能不能把相关转移给旅游执法部门呢?少一层周折,旅游投诉就能多一分解决,就能多收获一份群众的满意,不发商家就少一寸的土壤! 盼回复!

  网民同志: 2014年7月30日,您在人民网上给省委明同志留言反映“青城山景区酒店违约涨价”问题的意见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2014年7月23日,您通过携程网限时抢购了青城别院云尚度假酒店7月26日入住的特价房3间。7月26日,该酒店按照其总公司要求,对周末房价每间上调100元,此项价格调整未及时在网上更新公布,仅在您入住时向您告知。您对该酒店违约涨价的行为表示不满,于2014年7月26日12:33向我市旅游局投诉。接到投诉后,我市旅游局将此投诉转接至青城山—都江堰景区管理局投诉受理中心处理。因此投诉为消费纠纷,为了让您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及时处理,投诉受理中心工作人员您向携程客服中心或工商12315热线日,我局旅政执法人员前往青城别院云尚度假酒店调查处理。虽然您未在预订日期入住该酒店,但该酒店违约涨价的行为侵害了您的权益,对我市旅游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针对这一情况,我市责成酒店向您作出书面致歉,并责成酒店立即整改,书面承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为全力游客权益,营造良好旅游市场,下一步,我市将全面加强旅业整顿,进一步完善旅游投诉统一受理和处置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整体联动,确保游客投诉意见得到及时、有效、妥善处理。 在此,就该酒店违约行为给您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希望您能继续对我市旅游发展提出宝贵意见!

  您好,我想问我们南江红鱼洞水库提出来了这么多年了,然后去年也开了建水库的开幕式,为何迟迟不见房屋搬迁等事宜?

  网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市委李刚的留言已收悉。你反映的内容是:“红鱼洞水库何时动工?”,现对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红鱼洞水库工程建设的关注和支持! 红鱼洞水库前期工作自2009年启动以来,得到了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国家部委的关怀重视,得到了各级各部门领导的倾情支持。2010年完成项目书技术审查和水利部审批;2012年完成国家发改委对项目书的批复;2013年10月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批复立项,项目正式立项;2013年11月19日成功召开了开工建设动员大会;2014年3月中旬初步设计报告通过了水利部水规总院的技术审查;2014年7月29日至8月2日国家发改委委托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完成了初步设计概算审查,预计8月底前可获得国家水利部对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年内可正式开工建设。作为一个大型水利工程项目,能在短短的5年时间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即将开工建设,在全省乃至全国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史上已属罕见。 该工程搬迁工作是按照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初步设计阶段建设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分期实施。先期启动桥亭集镇移民安置区建设和S101线复建工程建设搬迁工作,中期启动枢纽工程区(导流洞)建设搬迁工作,计划2014年10月启动桥亭乡一、二、六、七社围堰区海拔599米以下区域的展移民搬迁工作,2015年底完成围堰区全部移民安置。其它区域移民安置工作将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分步实施,预计在2017年底完成库区所有移民搬迁工作。 感谢你的留言,再次感谢您对红鱼洞水库工程建设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 南江县红鱼洞水库建设管理局 2014年8月8日

  广安市岳池县东街小学存在安全隐患 王你好!岳池县东街小学位于岳池县城区小东街,凤山脚下,毗邻岳池县委、县,校园优美宜人,具有浓郁的文化氛围,不愧为学生愉快学习、健康成长的乐园。学校始建于1917年,办学历史悠久。经过历代东的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学校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形成了文明与优良的学风、教风、校风,是四川省首批重点小学。 学校目前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活动场地面积约3500平方米,学校绿化面积达1000平方米。现有教学楼2幢,艺体科技楼1幢。学校逐年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加强、加快硬件建设,各种功能室规范、齐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软件资料完善齐备。 学校现有教学班29个,学生2182人;教职工70人,67名专任教师中大学本科18人、大专36人、中师中专13人,师资合格率达100%。中高2人、小高38人,省特级教师2人。近十年来,先后有40余名教职工被评为县、市、省、全国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名师、十佳教师、十佳校长、师德标兵、特级教师。 但是,学校目前只有一个校门进出,就是一通门面,宽大约3?5米左右,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如果学校遇到紧急情况,学生难以得到及时输散。目前学校的操场后面围墙完全可以开建一个大门,为什么学校领导不为学生的安全考虑呢?我们家长为此而担心啊。2013年11份岳池县东街小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程立项得到县批准,可就是没有把学校的门开修一个。 请求在百忙之中能关注一下这个学校的学生安全,尽快排出安全隐患,学校学生和家长表示万分感谢! 岳池县东街小学全体学生及家长 2014年7月26日

  网民: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关于反映东街小学现在的校门无法满足学生通行,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目前,东街小学仅有在校学生1928人,自2013年以来,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班额正逐年减少,曾扩建过的该校校门完全能够满足现有学生通行。同时,该校按照全县统一要求,采取分时段(每10分钟为一时段)和实行“队制”放学的办法,并加大校门安全值日力度,领导、老师到场疏导护送,了学生有序通过校门,从无拥堵现象,不存在安全隐患。 二、关于在东街小学操场后面围墙处再开建一个校门的问题 东街小学操场后面围墙外是一条较为狭窄的小巷,而该校围墙处正对此巷拐角,平时由于行人和附近居民停放自行车、电动及三轮等各种车辆的原因,造成该巷时常拥挤不通。如果学校于此再开校门,势必增大人流量,进一步加重该巷拥堵状况,严重影响师生出入,造成新的安全隐患!尽管在该巷经营生意的业主也曾多次多层级反映,并给学校领导提出再开一新校门的强烈要求,但就实际情况看,此要求是极为不妥的,感谢网民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成都市高新区中和镇和美27号香木林尚城小区内多家1楼的住户擅自将自有住房改为商用麻将馆,长期扰民,有极大的治安隐患。 麻将馆不仅引来大量外来人员以娱乐的名义进入小区,使门禁安防系统形同虚设,还多次公然门禁,导致单元住户以及小区住户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受到极大的,从交房到目前为止,小区内多次发生财务被盗事件,小区内小孩较多,外来人员大量进入,也对小孩的安全有极大的。 昨日小偷又到小区多家住户进行偷窃,一住户丢失笔记本及玉佩。 望领导们尽快解决此问题,保小区人身财产安全,社区的良好治安。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尚城小区麻将馆扰民的问题,经高新区规划建设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目前香木林尚城小区内2栋1单元1楼开设有一家麻将馆,业主姓杨,目前未取得任何经营手续,麻将馆经营时间从早上10点到晚上12点。 工作人员约谈了该业主及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对于该业主违反《物权法》第七十一条、七十七条和该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第十四条,擅自改变物业专有部分使用性质的行为,工作人员严肃要求当事业主立即停止经营,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员进出登记管理,做好小区日、夜间巡逻工作。同时,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已将该住户涉嫌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书面告知高新区环保局、高新工商局,执法部门将于近期对该住户进行调查,发放调查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成都市“住改商”行为及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相关和法律依据,责令其整改。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将进一步关注该事件的发展,配合做好相关执法工作。 网友反映的7月中旬小区发生过盗窃案件一事,据了解,案情发生后,小区物业及当事业主均报了案,目前机关正在侦破过程中。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网友,经核实,网友系香木林尚城业主,但其称在网络上未反映过相关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如有问题请致电85339281(高新区办),我们将尽快为您解决。

  我自己投3000多万元,因土地使用证未办到无法贷款,但办土地使用证时间又长,没土地使用证银行无理抵押。我们少数民簇地区土地在荒山上,又无资金组建工业园区土地手续,现在工人全放假,能否考虑凉山工业用地简化手续让企业早日发展道。凉山工业分散,90%没土地使用证,能调研解决为谢,企业做灰心了。希望从实际出发,支持企业,谢谢!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十九条,当事人提出土地登记申请,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定形式的情况下,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结土地登记审查手续。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十日。我局均严格按上述时限办理土地登记申请事项。近期,我局结合党的群众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土地登记事项的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有效缩短了办证时间。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尊敬的王你好: 我是在雅安市取得的C1小车驾驶证,现已到年审换领新驾驶证的时间,但我到车管所换证,车管所不给我换证,说原因是我在2002年6月购买一辆摩托车登记上户在我名下,现该车已几年没年审了,要求我将该车找回报废后才能换证。但在2009年6月我早已将这辆摩托车变卖与他人,由于当时法律意识差未办理过户手续,这辆摩托车一直在我名下,买车的人买去后(现在从网上查看)一直未进行年审,由于时间长当初买我车的人又将该车转卖,现无法找到该车,没有办法,是不是这样我的驾驶证就无法换证,我问相关人员但说法不一,不知相关法律、法规又是如何,雅安有没有特别,王在百忙之中帮我向有关部门了解回复我一下。急盼,谢谢,王。

  “网民”朋友: 您好! 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题为“换领驾驶证的困惑”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身份信息上显示您的摩托车系未过户的车辆,根据省下发的《四川省关于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川公发〔2012〕157号)文件,雅安市支队车管所无法为您办理换证业务。您需要注销您名下的摩托车后才能换领您的驾驶证,您可以到雅安市支队车管所机动车大厅咨询并办理相关业务。 如还有其他疑问,您可直接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尊敬的王: 你好, 我是原汉源县九襄镇货运信息中心私营业主。“2001年5月投资拟建综合性停车场”项目需要用地3300平方米,该项目土地占用“九襄镇小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扬州发改委周冰图片该项目占用规划经汉源县县委县、九襄镇党委研究审拟同意。此后,我预交土地出让金壹拾伍万元。交款后,由于该土地使用方周家村一组与存在纠纷,致使土地交付及出让手续的办理工作暂缓执行,后经多次催找协商,再经县委研究后决定同意办理。具体办理方案,但由于诸多原因只能按已预交款折算,并以当时偏高价300元每平方米折合土地面积。经折算,应交付(划)商住性用地(9个商铺)500平方米。由于历史原因,该方案至今未落定。现任九襄镇党委说没有土地给我只能退钱。请问,2001年的钱与现在的钱有可比性吗?为什么在交钱几个月内不退我?现在无论什么原因,也是的事,与我无关。王在百忙中抽空给过问一下,也会同有关部门急时解决,并办理该土地的交付出让手续,及时处理该土地遗留问题,我的权益!

  “网民”朋友: 您好! 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题为“关于及时解决历史用地遗留问题的请求”的留言已收悉,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庚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现作如下回复。 经查,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九襄镇作为四川省100个重点小城镇开始试点小城镇建设,并成立了九襄镇小城镇建设指挥部。为了盘活土地、筹集小城镇建设资金,经汉源县委、县同意,九襄镇小城镇建设指挥部可以合理规划、使用、出让土地用于新区商住开发。 2001年,您向镇交了15万元土地预付款。该笔款项具备收据,但无其他任何相关档案记录,也未签订任何协议(合同)。经查,九襄镇小城镇建设指挥部当时为准确掌握用地需求,采取了事先报名并收取一定预付款的形式,收取了部分单位和个人的土地预付款。至2002年,汉源县开始执行最新国家相关土地政策,按所有经营性土地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挂牌、拍卖,并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管理使用土地。九襄镇已供地,九襄镇小城镇建设指挥部也在之后撤销。经九襄镇党委、班子研究,因镇已无法供地,决定退还土地预付款,并支付国家的利息。其他类似于您情况的单位或个人都到镇退了款。但是,镇退还您交的15万元土地预付款及利息时被您。 基于以上事实,经九襄镇党委、再次研究,提出以下处理方案:方案一,由于此项交易未达成正式协议,且因国家土地政策调整,九襄镇已无法供地,我镇认为应按当时统一的处理方案,退还您交的15万元土地预付款,并支付国家的利息。方案二,若您不接受退还该笔土地预付款,您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若您还有疑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联系电线。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尊敬的领导您好,,请问四川省南充不是2010年5.12日开始改智能电表吗,承诺四年内全部改完吗?不是说有补贴不再收费,怎么以前没改的还收费?再问更换智能电表收取费用是否合理?如收费合理,请问收费的依据是什么?收费包括哪些项目?

  “匿名”网友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委东明留言,反映智能电表更换收费问题,现回复如下: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2617号文件:“一户一表过程中,电网经营企业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费用。” “电表费用”是指智能电表换装所产生的电表费用及人工等费用,而并非各级物价部门逐年出台的“一户一表费用”。同时,电表属供电企业资产,是供电企业提供给客户使用的计量装置,而在智能电表换装的过程中我司的确从未收取过费用。因此,我公司从未收取过“电表费用”。我公司在组织推进“一户一表”时,合表用户按照物价政策文件或工程预算委托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对存在隐患和瓶颈的用电设施实施,达到分户供电、安全用电的条件。对于经符合条件的,电网经营企业安装电能计量表计,实现抄表到户。在此过程中,用户自愿委托了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并签订了施工合同,仅收取了“一户一表”的表后线元/户,而并未收取所谓的“电表费用”。 该收费标准是严格按照南充物发[2008]238号《南充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我市市辖三区破产改制企业和问题小区生活用电“一户一表”处遗工程收费标准的批复》上并按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每户980元来收取的。 现执行的“一户一表”费用标准也是市供电公司与顺庆区共同协商而定(以南充市顺庆区会议纪要为准),虽执行的是2008年南充物价局定的收费标准,由居民仅出资980元/户,而其余部分(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等)不收费,由顺庆区财政补贴。因此,此次“一户一表”费用的优惠的举措也是供电公司与在本次群众线实践教育活动的体现。 对居民住户实施一户一表,由供电企业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是一项工程。对您所反映的这类在建设之初未实施一户一表的“遗留问题”小区,按“处遗方式”给予解决。即,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或所有住户提出一户一表申请,并按照南充市物价局批复的一户一表标准实施;在完成一户一表后,由供电企业抄表、收费、服务到户,由此解决内部分摊电价高、线隐患突出等问题。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县高寒补贴的发放问题已经普格县十三届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实施该补贴。县财政局正在组织、调度资金,近期内将兑现发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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