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按照中央、省、市关于金融稳健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市金融工作办以财富管理试验区建设为抓手,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三项任务,推动金融业在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的基础上,呈现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全面超额完成各项任务。
1.稳步提升金融业发展规模。牵头组织编制货币金融服务业、资本市场服务业和保险业“一业一策”行动计划,推动金融各业态协同发展,金融发展合力更足,规模总量再创新高。前三季度,金融业实现增加值487.6亿元,增速(8.4%)高于全市P增速(7.5%)0.9个百分点;金融业增加值占P和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6.1%和11.2%。全市金融业实现全口径税收101.4亿元,同比增长5.1%。11月末,本外币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突破1.5万亿元和1.4万亿元,达到15222.9亿元和14373.3亿元;新增贷款再创新高,连续第2次半年过千亿元。前11个月,新增贷款1421.6亿元,实现保费收入370.2亿元,均超过去年全年,均居全省首位。前11个月,证券经营机构累计实现交易额32733.1亿元,同比增长10.2%。
2.着力完善金融业态和组织体系。按照市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千企招商大走访”活动,密集拜访“一行三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部门和机构20余家,走访对接金融机构163家,与英国、新加坡、日本、韩国、等重点区域的交流合作更加密切,机构落户、业务创新、人才培养等30余项国内外合作项目取得积极进展。出台《青岛市促进财富管理金融综合试验区资源聚集行动方案(2017-2020年)》和《加强基金招商促进新旧动能转换行动方案》,落实和兑现促进财富管理试验区发展的各项励措施,开展第二次金融创新评选,实施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十百千万”工程,多措并举聚集金融资源和金融人才。全市首家金融租赁公司——青银金融租赁公司和首家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青岛蓝海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正式开业,青岛财富产品交易中心完成设立。新增金融机构13家、地方金融组织8家,总数分别达到242家和126家,形成了银行、证券、期货、保险、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协调发展、结构较合理、功能较完备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
3.营造金融和财富管理发展的良好。与中央驻青金融管理部门密切对接,用足、用好、用活财富管理先行先试政策,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发挥先行先试政策效力。密集举行财富管理活动,营造金融业和财富管理发展的良好氛围。5月19日,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在我市发布《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16)》。6月16日—18日,2017青岛·中国财富论坛成功举办,围绕“财富发展的新全球化时代”开展研讨。8月14日至18日“2017山东周”期间,组织开展财富管理试验区政策推介对接会,进一步深化与金融界的交流互动。9月15日,青岛金家岭金融聚集区管理委员会、青岛大学、青岛市崂山区人民与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确定了共同建设四十人金融学院等事宜,合力打造财富管理高端智库平台和人才培养。12月12日,英国驻华大在金家岭金融聚集区举办中英财富管理培训班,来自全球知名财富管理公司的资深专业人士向岛城100多名金融领域管理者与从业者介绍了英国在财富金融管理方面的经验。12月18日,崂山区与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打造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青岛总部,对规范区域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引导银行理财业务服务实体经济将产生重要意义。财富管理大讲堂、首届金家岭财富管理论坛、首届金家岭金融科技高峰论坛、“金融家俱乐部·青岛金家岭财富管理沙龙”等活动密集举行,“财富青岛”品牌价值不断提升。青岛连续三次跻身“全球金融中心”前50名,在中国人民大学发布的中国财富管理发展指数(2017)城市排名中位于上海、深圳、之后,居第4位。今年省工作报告肯定指出:青岛财富管理中心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1.加大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信贷投放力度。会同中央驻青金融管理部门等制定《关于深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支持全市新旧动能转换的指导意见》,围绕货币信贷、金融创新、资本市场、保险保障、财政扶持等方面,出台27项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会同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银企对接专项行动”,组织银行机构走访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创新企业、民营企业、外贸企业等重点企业3638家次,达成融资协议635.3亿元,带动新增贷款再创新高,基础设施行业、先进制造业和绿色产业贷款分别新增292.3亿元、147.6亿元和172.1亿元。制定《关于促进青岛银行和青岛农商银行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地方法人银行大力支持本地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达到92.4%,涉农贷款余额达到2974.3亿元,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公司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涉农”和小微企业业务占比分别达到94.7%、86.7%和82%。
2.用好多层次资本市场等直接融资渠道。实施企业精准对接资本市场行动,采取多种措施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连续第2年新增上市公司5家,全市上市公司总数达到43家;新增新三板挂牌公司22家,总数达到114家。蓝海股权交易中心连续第2年新增挂牌企业突破两百家,11月末总数达到875家。直接融资规模不断扩大,截至11月末,非金融企业和通过上市挂牌、发行债券等渠道融资916.1亿元。截至11月末,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183家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管理基金312只,较去年底增加98只,管理规模490.9亿元。
3.提高保险服务经济社会水平。积极推动保险资金在青岛投资运用,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272亿元,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富管理试验区建设提供稳定支持;累计为我市提供风险保障13.8万亿元,累计支付赔款96.9亿元,继续为地方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做出贡献。充分发挥保险业精准扶贫、支农惠农作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险种扩大至14个,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承保范围逐步扩大,农业保险实现从“防风险”向“保收入”的跨越。
1.加大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和打击力度。出台《青岛市非法集资风险监测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全市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工作的职责分工、监测管理措施和风险处理办法,提高风险捕捉和预警能力。出台《青岛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励办法》,提高举报励标准,安排人员进镇街、进社区、进农村进行宣传,充分调度广大市民举报非法集资的积极性,打赢打击非法集资的。
2.加大银行不良贷款化解力度。为全面压降不良水平,会同青岛银监局指导各债权银行在债委会统筹组织下,先后召开12次协调会,研究企业重组、不良处置等问题;充分发挥资产管理公司专业化作用,组织银行机构与资产管理公司双向对接,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压实区市属地责任,充分利用市和区市两级转贷引导基金、政策性公司等平台和资源,全力防范信贷风险。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不良贷款率扭转了年初上升态势,稳步降至2.01%,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55%)0.54个百分点。
3.扎实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和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根据国家、省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有关要求,组织相关区市、分领域牵头部门开展相关风险机构现场检查,对摸底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分类处置,监督从业机构加快整改,专项督查时得到国家整治办充分肯定。按照部际联席会议开展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行动要求和全市“回头看”工作部署,在动员部署、摸底排查各类交易场所的基础上,逐一督导违规交易场所整改规范,分类处置交易场所风险,切实整顿交易场所行业秩序。目前我办负责的权益类交易场所已全部完成验收,其他类型交易场所的验收工作正稳步推进。
2018年,全市金融系统将紧紧围绕城市发展战略和市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省、市经济工作暨金融工作会议关于金融稳健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在市委市领导下,以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以财富管理试验区建设为抓手,以建设面向国际的财富管理中心为目标,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三项任务,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把青岛建设得更加富有活力、更加时尚美丽、更加独具魅力贡献金融力量。
1.持续推进不良贷款化解处置。促进各银行机构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合作,加大不良贷款收购、处置力度。用足用好政策性、转贷引导基金等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合理解决短期资金困难,防范区域信贷风险。
2.对重点风险点部署防控。落实国家、省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处置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督违法违规机构做好整改、退出工作,促进我市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按照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部署,加快交易场所验收工作,推动制定完善各类交易场所监管办法。加强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完善基层应急处置机制。
3.加大非法集资打击力度。发挥好《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励办法》和《青岛市非法集资风险监测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作用,动员基层力量进镇街、进社区、进农村、进楼院,广泛宣传,实现非法集资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和受影响群众的全面下降。
4.促进监管部门之间信息通畅。建立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协同监管、信息共享,合力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发挥“青岛国地税合作信息共享平台”作用,促进金融监管部门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信息沟通,使金融监管部门及时掌握纳税出现异常的企业名单,提高风险捕捉和预警能力。
1.推动银企对接向纵深化、持续化、常态化发展。扎实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组织驻青银行机构对全市信贷需求进行再摸底、再配对,切实保障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三农”“双创”等的合理信贷需求,落实好国务院和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会议的有关要求。创新银行机构服务模式,提高服务的普惠度、覆盖面和便利性,保持新增贷款规模较快增长态势。
2.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引导法人金融机构回归本位、植根当地、规范发展,突出特色,完善服务。搭建保险资金运用平台,扩大保险资金在我市的运用规模。大力推进小额贷款保险试点、专利权质押贷款保险试点和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和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推广政策性“保险+期货”试点成功经验,利用金融市场对冲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发挥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融资补充作用,提质增效、稳健发展,为企业融资提供支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在规范发展的基础上,适当探索创新,更好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需求。
3.实施企业精准对接资本市场行动。深化规模以上企业规范化改制工作,培育上市后备资源。用好境内境外两个资本市场,实施精准对接,推动优质企业境内外上市。落实好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引导蓝海股权交易中心真正发展成为中小微企业综合政策运用服务平台,鼓励优质企业直接发债,推动实现多渠道融资,不断提高直接融资的规模和比重。
1.让金融特色更加鲜明。把握国家金融创新方向,一方面用好用活已有政策,另一方面借助财富管理试验区平台,再争取一批先行先试政策。把优势用足,把工作做细,努力再达成一批重量级合作,再培育聚集一批优质金融机构,再引进一批优秀金融人才,助推面向国际的财富管理中心建设。继续办好青岛?中国财富论坛等活动,不断提升“财富青岛”品牌影响力。继续开展金融创新评选活动,激发全市金融创新动力。
2.让金融资源更加聚集。实施金融业“一业一策”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双百千”行动,积极走访对接,引进优质金融资源。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并举,进一步加大对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使用力度,用活人才资源这一宝贵的财富。落实好支持金融机构发展、人才落户和金融创新各项政策措施,提高对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的吸引力。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减少审批层次和环节,简化金融机构设立各类手续,不断提升对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中介机构的政务服务水平。
3.让金融合作更加深入。抓住40周年契机,加大推进金融业对外力度,提升国际合作水平。积极拓展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国际知名金融中心的合作,拓宽合作领域和方式。充分利用各类国际会议和展会平台,进行宣传推介,提高影响力和知名度,持续引进境外金融资源。通过举办论坛、研讨会等活动,吸引金融和财富管理行业的专业人士前来交流,营造金融和财富管理发展的浓厚氛围。
4.让金融更加优化。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金融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机制。加强引导,以诚信宣传为手段,以诚育为载体,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社会风尚,引导社会大众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健全逃避金融债务综合防控机制,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依法金融债权。积极支持金融消费者权益工作,建立跨领域的金融消费争议处理和监管执法合作机制,协调解决金融消费者权益领域的重大问题。加大金融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向社会提供金融知识,提高金融消费者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金融活动。